怎样理解“风腐同查同治”
刘志明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是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1月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的重要要求。“风”是指各种不正之风,“腐”是指腐败问题,“风腐同查同治”是指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体查处、同步整治。
风腐同查同治,是由风腐问题同根同源、互为表里的特性所决定的。所谓同根同源,是指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高度重合。比如,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没有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没有解决好,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出现偏差和扭曲,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没有落到实处,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存在体制机制漏洞,等等。所谓互为表里,是指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违法,都是从小的生活问题、吃喝问题、违反八项规定开始的。”不少被查处的干部正是从一包烟、一饼茶、一顿饭等看似小事小节的作风问题上打开了缺口、模糊了边界,结果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不正之风为腐败提供土壤和条件,是诱发腐败的动因、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往往是不正之风从量变转为质变的结果,反过来又助长不正之风的蔓延,形成恶性循环。风腐交织同源的特点决定了,若只盯着已然成形的“腐”,而忽略日常潜滋暗长的“风”,无异于扬汤止沸,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得不到彻底清除,腐败就难以有效根治。反过来,若只纠“风”而不治“腐”,不仅可能放过隐藏在“小事”背后的严重腐败问题,而且难以形成有效震慑,风腐问题都难以杜绝。
风腐同查同治,直击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刹住了不少过去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祛除了一些多年难以祛除的顽瘴痼疾。但也要看到,作风问题仍不时反弹回潮、隐形变异行为花样不断翻新,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特别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相互渗透,形成了风腐一体的复杂生态,已成为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突出共性问题。在大量违纪违法案例中,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风腐交织现象较为普遍,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均有表现。尤其是违规吃喝背后的利益输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权力滥用、享乐奢靡与贪腐共生等,都是风腐交织的典型表现。解决这些问题,零敲碎打不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行,必须深刻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现实风险和演变规律,坚持由风查腐、由腐纠风同向发力、双向突破,才能斩断风腐勾连的链条,从根本上阻断风腐演变,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风腐同查同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压紧压实“同题共答”责任。风腐交织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单靠一个部门、一个环节难以实现有效治理,各级党委、纪委监委和职能部门需有“同题共答”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同谋划、部署和落实“查”、“治”工作。针对风腐交织同源的特点,树牢“全周期管理”理念,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明确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正风反腐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针对跨部门、跨领域的风腐问题和整改任务,建立健全会商沟通、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做实措施协同、力量协同、行动协同,促进中央、地方、基层上下联动,机关、派驻、巡视左右衔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以及财政、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快速查办、线索移送、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打通影响制约风腐同查同治的堵点淤点难点,形成风腐同查同治的整体合力。针对风腐交织现象反映出的体制性短板、制度性漏洞、行业性问题,因地、因时、因事制宜谋划推进集中整治、专项监督、以案促改等工作,有效修复地域性、行业性、系统性不良生态,实现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
做深做实“查”、“治”贯通。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关键在于摒弃风腐治理问题上“作风归作风、腐败归腐败”的割裂式治理思维。一方面,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同查”是精准发现、深挖彻查的必然要求,既要“由风查腐”,对违规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一律查清事实原由、问题性质、关联人员、利益关系,彻查背后是否存在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通过揭开“风”的盖子揪出“腐”的真面目;又要“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搞清楚涉案领域潜规则、政治生态污染源、制度监管漏洞、“四风”演变轨迹等问题,以案查风、以案正风。另一方面,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同治”的核心在于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修复被破坏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每一个风腐交织的案例,都是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到制度层面的漏洞、监管环节的盲区、思想教育的短板。要深入剖析案例,查找普遍性、反复性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加强党性、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堵塞漏洞等方面下功夫一体治理,斩断由风及腐的利益链,构建由腐纠风的工作链,消除由风变腐的质变条件。同时,深刻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把风腐同查同治理念要求贯穿案件查办、整改纠治、警示教育等各方面,完善风腐问题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到警示教育、惩处整改、制度补缺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全流程规范、全链条衔接,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有效闭环,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风腐交织虽然表现形式多样,但其本质都是权力滥用,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行使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因此,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必须进一步制约和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从严管权治吏。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对干部加强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监督管理,尤其要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风腐问题。二是创新监督手段。近年来,风腐问题呈现多样性、复杂性、隐蔽性特点,应不断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并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展监督手段,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督穿透力,着力破解各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难发现”问题,让新型不“新”、隐性难“隐”。三是深化改革赋能。要深入推进风腐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堵住权力运行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坚持权责透明,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